12月3日,安岳法院通贤法庭将法庭搬到石鼓乡白象村村委会,现场化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5月,原告张某彬与被告张某发签订合同,由原告为被告修建房屋,房屋修建完毕后,被告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建房款,双方当事人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建房款。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承认房屋存在轻微瑕疵,并表示愿意修缮,被告要求原告修缮房屋并质保一年才支付剩余建房款。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和原、被告双方一起到被告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查验,经核实,被告的房屋确实存在轻微裂缝的情况。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反复磋商,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由被告自行修缮房屋并现场支付给原告2万元建房款。
此次巡回审理从源头上止纷息诉,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安岳法院人民法庭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及时回应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