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依法审理和执行本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4.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争议,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政治引领,以高标准党建筑牢司法初心
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依法履职,以高质量审判护航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自觉将法院工作纳入全县发展大局之中统筹谋划。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平安安岳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能动性,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切实提高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做好群体性矛盾化解攻坚。
3、坚持机制创新,以高起点改革担当“双城”先锋
精准把握改革核心要义,深化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司法效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电子诉讼平台,让人民群众更多享受“数字红利”。扎实推进成渝双城区域法院协作,提升司法保障能级。
4、坚持司法为民,以高品质服务回应群众需求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诉讼服务精细化水平。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与政府部门、基层社区、行业协会等联调联动,协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加强司法宣传,深化法院“一网两微”与社会主流媒体、新型媒体融合发展,着力讲好司法故事,促进司法公共关系良性互动。
5、坚持严管厚爱,以高素质队伍保障长远发展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真情关心和爱护干警,强化正向激励,激活“一池春水”;强化职业保障,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岳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163.2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上划市级财政管理后,非税收支安排项目支出纳入了2023年预算,非税收支资金未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416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41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26万元,占75.02%;项目支出1040万元,占24.9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3.2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上划市级财政管理后,非税收支安排项目支出纳入了2023年预算,非税收支资金未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2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1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63.2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上划市级财政管理后,非税收支安排项目支出纳入了2023年预算,非税收支资金未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413.94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4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128.40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350.08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1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84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37万元,用于法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3万元,用于为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0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6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级法院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需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8%。
安岳县人民法院现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8%。用于2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岳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9.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6.96万元,增长63.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岳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空调、复印纸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安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安岳县人民法院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